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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-03-06 | 吴敬琏怎会知道拆迁户的心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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吴敬琏怎会知道拆迁户的心酸
    刘克军

在全国政协经济组的小组讨论上,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再次语出惊人。他认为,当前城市拆迁按市场价格进行补偿是不合理的,因为城市化是全民的成果,其利益不应该完全给房主,应建立城市化基金,将这些收益按照一定的规定来分配,另外可以对买进价和卖出价的差额开征资本利得税。(3月6日《信息时报》)

鲁迅先生说过,一个石油大亨是不会理解一个拾煤球老太太的心酸的。相对于拆迁户来说,很难经历拆迁之苦的吴敬琏先生,显然也无法理解他们对老屋、对家的那种情感和重置家业的心酸。

为什么城市拆迁工作那么艰难?仅仅是因为补偿款的纠葛问题吗?显然不全是。按市场价补偿,只是对拆迁户的一种物质补偿和心理安慰,使他们在迁离居住多年的老屋之后,能有钱重置一个安身之地,譬如租房,买房,等等。可事实上,这些补偿款往往是不足以按市场价重置新房的,更不用谈“资本利得”了。如果拆迁户可以在“家”和“市场价补偿款”之间做出选择,我相信大多数拆迁户更倾向于保留房子而非补偿款,这也正是个别地方野蛮拆迁现象之所以出现的主因所在——钱,可以买来房子,但买不来家,买不来对老屋、对家的深深眷恋。

如果按吴先生所言,“按市场价格进行补偿不合理”、卖方还要缴纳“利得税”的话,那么,还有什么更好的补偿办法,既能让城市化拆迁顺利进行,又能让拆迁户顺顺利利重新置家呢?毕竟,经济学家不能完全站在城市化建设的某一方,鼓励政府把城市化进程中的阵痛全部转嫁到拆迁户身上。

吴敬琏先生说,城市化是全民的成果,其利益不应该完全给房主,应建立城市化基金,按照一定的规定来分配。我以为,吴先生所言的“全民”,理当包括拆迁户,这些拆迁户并不排斥城市化进程,他们也希望自己赖以生存的城市能日趋繁荣文明,所以,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做出了牺牲,配合政府的拆迁工程,理智地接下了少量维持生活的补偿款——和所有人一样,他们也参与创造了城市化进程的文明成果,同样,他们也有权利享受社会物质文明发展的成果。拆迁户只是拿到了自己应得的那一部分,而非吴敬琏先生所说的“利益完全给了房主”。如果连这一部分补偿款也“应建立城市化基金”的话,也要“统一分配”的话,拆迁工作今后将很难开展。除非吴敬琏先生以身作则,和所有非拆迁户一起,也从自己的收益中,拿出一部分钱注入“城市化基金”,让拆迁户也享受到“统一分配”的好处,否则,这种说法就是不负责任,就是劫贫济富。

温总理在今年两会上告诫政府工作人员,要“多听,少说,务实”。我觉得这“六字要求”也适用于经济学家们。如果“吴市场”们在说话前不“多听”民众意见,不深入民众中间展开“务实”调研,那么,其说法就难免给人以“站着说话不腰疼”之嫌。

http://news.sina.com.cn/c/2007-03-06/010612436188.s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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